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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小李办了卡并充值元,却被店家冻结不能使用。小李找店家讨个说法,店家说小李违规操作,无权使用。小李是负责接待,因此经常需要到这家店,为了方便,他每次都往卡里充3万,因为店里有活动,每次充3万送元。小李也省了不少的费用,他也因此,成为该店家的优质消费者。
一般的店家面对这样的优质消费者,都很热情,可让人没想到的是陆陆续续充了39万,却发现自己的卡被店家停用了,里面所剩的钱都不能用了。店家的这一操作,让小李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他要店家给个说法。店家说,现在系统要给他们的卡进行维护,所以暂时不能用,过几天就可以正常使用。一转眼过去了一周,小李的卡依然还在停用状态,给小李的工作带来不少的麻烦。于是他气愤地再次找到店家,讨个说法。然而这一次,店家的说法,让他很崩溃,店家说小李的卡涉嫌违规消费,并且告诉小李,他们已经报案处理。
原来,小李每次充3万的金额累计达到了39万,这让店家对小李的消费产生了怀疑。他们对小李的卡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卡的使用人是小李,但实际联系人却是店内之前的店员王先生的。于是该店怀疑店里的店员和小李勾结,小李负责充钱,获取该店的赠送金额。当该店有客户需要结账时,店里的店员,用小李的卡帮忙刷,然后,店员和小李一起分成店内赠送的金额。如此一来,每刷3万元,就能赚赠送的金额。小李听到店家的解释,并且还因为此事报了案。小李感到非常地气愤,小李觉得,这不仅是店家对他人格的侮辱,也是在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为每次出于对店员的信任,都会把卡给店员自己操作。没想到,店家竟然如此怀疑他。
小李认为,每次充钱也是自己充的,和店员没有任何关系,该店家无权停用他的卡,至于该店的店员如何操作他的卡,那是该店的内部问题,与他无关。那么在这件事情中,由于小李的卡涉及了被店员冒用赚取赠送的金额。店家因此停用小李的卡,是否合理?该店的内部员工在小李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他的卡替刷其他客户的消费,该行为如何去判定?1.小李在该店办理了会员卡,并充了3万元获取赠送的元,那么小李和该店就构成了合同关系,店家应当履行服务义务,保证小李的正常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民法典》第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会员卡属于预收款方式,小李往里充了钱,就履行了付款的义务,店家就应当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现在,店家单方面停用小李的卡,小李有权要求店家履行义务,如果店家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小李往会员卡充钱,该店赠送金额,在完成充钱后,里面所有的钱都属于消费者的合法个人财产。对于自己的合法个人财产,小李有支配的权利,可以请朋友消费,也可以帮别人刷,这都是小李的权利,该店无权停用。3.该店的店员在小李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他的卡替刷其他客人的消费,其行为涉嫌了诈骗罪。小李的卡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该店的店员冒用,属于店员的个人行为,至于如何处罚,就要看其所骗取的金额是多少。所以,店员冒用小李的卡,骗取店家的利益,是店员侵犯店家的利益。店家应当追究店员的责任,与小李无关,店家应当继续履行为小李提供服务的义务。如果店家违约,那么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会员卡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果遇到这些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稀里糊涂地被店家蒙骗过去。当别人冒用我们的会员卡,也要追究其责任,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