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大侵害消

1、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哄抬物价高价出售口罩价格违法案

年1月26日以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平台余件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门店以每个35元的价格销售KN95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口罩)的行为涉嫌违法。经我局及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查证核实,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属实,于年1月28日执法人员立案调查。

经查:在全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当事人于年1月23日自安徽某公司以每个16.00元的价格购进(调入)KN95口罩个,以每个销售价格35元配送至连锁店中的家门店对外公开销售。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万元。

当事人在国家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作为一家已从事医疗器械和药品近18年的知名企业,在明知口罩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口罩用品已严重供不应求、市场口罩已严重断货的特殊时期,将群众急需的疫情防护用品(口罩)以明显高于年1月19日前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面向社会销售,属于典型的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应予以从重处罚。

2、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年1月,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安宁区某楼盘发布虚假广告,要求查处。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

经查,举报内容属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今日头条”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含有“宜商、宜住、宜投资”、“投资商业自住均相宜”、“动静区分可自住也可办公”等虚假广告用语。执法人员立案调查,罚款40万元,并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

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用写字楼包装成公寓楼盘出售的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例频发,社会广泛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fz/320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