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充值必须600江苏丹阳市民遭遇

近日,市民孔先生向我们反映,之前他在我市一家儿童乐园为孩子办理了一张充值会员卡。带孩子游玩了几次后,卡内还剩41元,然而玩一个项目至少需要50元,孔先生便想继续充值9元,让孩子玩一个项目。可工作人员却告诉孔先生,充值卡是元起充,不能补差价,这样的“霸王条款”让孔先生十分不满。

市民孔先生说:“卡是我老婆办的,她之前充了块钱。如今孩子已经10岁,乐园里的很多设施孩子已经不感兴趣了,因此隔了很久都没有去玩,由于一个项目要50个币(一个币等同于一元钱),目前卡里还有41个币,于是我就咨询商家能不能少充点钱,把卡内的余额用掉,但是商家说必须要充块钱才可以使用。还有一种方式是充块钱,但块钱玩一个项目的价格却是80块钱。”

明明自己办理了会员卡,却不能享受会员价,孔先生认为极不合理。经过协商,商家建议孔先生,可以在网上按照49.9元的团购价,买一张一次使用券。无奈孔先生只能接受这种处理方式,但自己卡内的41块钱余额还是未能使用。

儿童乐园工作人员张女士说:“根据我们的相关充值条款,如果卡里余额不足,我们是没有办法充到50元的,因为系统不支持。如果不想继续充值卡里还有余额,可以选择游乐场以外价格低一点的项目。”

游乐园的这种设定是否合法呢?

随后记者向律师进行咨询

律师告诉记者:游乐场最低充值额的设定占用了消费者的多余资金,且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该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充值卡时,要合理消费,向商家咨询清楚充值规则和条款,一旦遇到“霸王条款”,可以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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