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出台“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都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上海成为首个实行健身会员卡也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的城市,对于这个举措,你同意吗?
对于这个政策是基于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的基础上提出的。现在大街上健身房到处开花,随处可见,又缺乏统一标准,资质审核不严。对于健身房私教管理更是混乱,因此加强对健身房的管理非常重要。其次,这个健身房跑路的例子太多了。往往都是这样,场地还在装修就开始出来预售月卡季卡年卡了。然而很多情况是没等到健身房开业,老板就跟小姨子跑路了。人也找不到,钱也没法退。据说这个“发家致富”的套路屡试不爽。
很多人开始被健身房商家的一顿互吹口嗨打动,忍不住心动办了健身卡,但是,没过几天有很后悔自己的冲动消费。而这个政策正好给了我们一个冷静期,给我们充足的时间进行考虑。首先,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去健身房。往往都是一时兴起,去趟健身房,过了几次的兴奋劲后,基本上都没有再去了,往往年卡散落抽屉。
针对预付费类消费“退卡难、退费难”的痛点问题,合同示范文本明确退卡(费)情形,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这些法规能够更完善相关健身房行业的监管,帮助健身行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